论述提单中的光船租赁和承运人身份条款之冲突
2005/11/4 23:56:50 点击:
请您通过电话、传真和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。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,我们将及时根据您的要求作出回复。
您也可以通过寄信到下列地址与我们联系:
山东和安律师事务所
地 址:青岛市山东路6号丁华润大厦A座5403-04室
邮 编:266071
监督电话:+86 532 8581 8080
电子信箱:hitrust2005@163.com
感谢您对和安律师事务所的关心和支持!